中房網訊 (蘇曉/文)8月23日,長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《關于進一步優化我市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》。
其中,通知明確,居民家庭在擬購新房的區縣(市)無住房的,可按首套住房認定,辦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;在長沙市域范圍內既有住房貸款已結清的,支持金融機構自行確定首付款比例和利率。
據悉,此次長沙明確,購房家庭可按區縣(市)認定首套住房,并享受首套房商業性貸款政策,即在本市范圍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,只要在擬購新房所在區縣(市)無住房的,辦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時可按首套住房認定。例如,某家庭在芙蓉區有一套住房但在天心區無住房,在天心區購買新房時,辦理商貸時可按首套住房認定,享受首套房首付比例和商貸利率。
長沙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表示,此次優化購房政策配資操盤開戶,有利于進一步釋放和滿足“以舊換新、以小換大、以遠換近”和對區位、配套、教育、品質等有改善意愿的購房需求,切實減輕購房人負擔,持續穩定新房銷售市場,加強新房、二手房市場聯動,促進房地產市場穩中向好高質量發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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