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董建國表示,將研究建立房屋體檢、房屋養老金、房屋保險制度,構建全生命周期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。他特別指出,房屋養老金個人賬戶已經繳納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,22個試點城市重點是政府把公共賬戶建立起來。
有一些討論將這項改革解讀為政府要向房主征收“房屋養老金“,或者將其視為變相征收房地產稅。事實上,這項政策在宣布時就已經表明“不增加個人負擔,由地方政府探索籌集資金建立公共賬戶”。被誤讀可能與其命名為“養老金”有關,從專業角度講應該是房屋翻新維護基金,擬人化的“養老金”容易讓人聯想到個人養老金。
與其他國家不同,我國住房體系具有明顯的轉型特征。中國自1998年開始住房商品化改革,一些改革前由政府建設的小區至今失去主管單位,一些成為無物業管理、無主管部門、無人防物防的“三無小區”,由于缺乏維護和翻新,導致社區基礎設施、公共環境、建筑安全隱患等問題累積。改革后,中國出現快速城鎮化過程,大量人口涌向城市,高層和超高層建筑成為城市主要居住形式,這種高層建筑老化較快,屋面滲漏、外墻脫落、設備老化等問題隨著年限增加而出現,部分房屋結構也存在安全隱患。
當我國開始步入存量房時代后,房屋老化問題就會逐步顯現,因此,未雨綢繆建立和完善全生命周期房屋安全管理體系,也是本次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。
住宅商品化改革后,居民購買住房時都已經繳納了“住宅專項維修資金”,尤其是2004年開始按建安成本5%~8%強制繳納該費用,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維修翻新。有數據顯示,目前全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結余超過1萬億元。盡管如此,我們仍面臨兩個難題。一是房改之前的自建房、房改房等沒有繳納維修資金,目前的“住宅專項維修資金”無法覆蓋這些老破小的維修和更新;二是,居民個人繳納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在支取使用不便、補建續籌落實難、監管不透明等問題。
根據物權法,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與房屋產權捆綁,歸屬業主個人所有,業主很難同意就公共問題使用個人賬戶資金。雖然后來頒布的《民法典》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作出補充解釋,將其由“資金”身份轉化為“基金”,強化了“共同所有”的公共性質,但也必須以“三分之二”表決通過為使用前提。由于居民對資金使用過程缺乏信任,而且大部分次新房維修問題常常出現在少數樓棟,因此往往很難達成共識,從而影響了使用效率。
在這種背景下,為了保障房屋居住安全的底線,建立政府公共賬戶成為必然,即由政府籌資主導的公共賬戶起兜底作用。但是,這項改革仍然在探索之中,還有一些亟待明晰的問題。首先是房屋養老金公共賬戶的來源。目前各界人士提出一些建議,比如抽取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讓金、財政補貼或者鼓勵社會、企業和個人通過捐贈等方式繳存房屋養老金政府公共賬戶等。但是,進入存量時代后土地出讓金下降可能會影響到資金籌集規模。
其次,目前地方政府要增加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作為日常維護成本,對于沒有房屋維修基金的老舊小區還要承擔更新改造資金,同時要為房屋養老金公共賬戶注資。這些資金的來源、管理以及使用等如何統籌處理,還需要進一步研究。
其三配資app下載,應優先建立讓居民監督使用房屋維修基金的機制。房屋維修基金使用效率低主要是使用過程需要完善監督。在多數情況下,房屋維修往往由物業和社區主導,一些居民缺乏發言權與監督權。從國際經驗看,住房定期維修翻新受到廣泛支持,因為不僅讓社區維持良好狀態,還能維護甚至提升房產價值。因此,應探索建立“政府主導、企業實施以及居民監督”的機制,提升房屋維修基金的使用效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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